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牡丹园内的神武殿旧址,始建于1936年,是伪满洲国时期侵华日军所建,是日本侵略中国的重要罪证之一。该建筑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1990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列为长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8月28日,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确定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3年底,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神武殿旧址因年久失修导致屋顶黑色瓦片出现风化侵蚀、松动破损和缺失,缝隙间杂草丛生,瓦泥酥松,屋顶、屋面和天沟漏雨、渗水严重,致使墙面粉化、墙皮鼓包脱落,室内墙体水渍污染侵蚀比较严重,极大威胁了文物建筑安全。
今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文物保护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协调多方,推动神武殿旧址启动修缮工作。目前,神武殿旧址修缮工程已经竣工,将由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组织评审验收,交付后将继续作为礼堂投入使用,检察机关也将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