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园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知应会(十二)
时间:2024-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定该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将与您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1.党章的地位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党组织和党员出现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3.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后多久不得重新入党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4.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如何处理?

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5.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如何处理?

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本院概况   >>
机构设置
本院概况
部门职能
院领导分工
互动平台   >>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朝阳检察官方微博
朝阳检察官方微博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
朝阳检察微信
朝阳检察微信
版权所有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